IG Markets 穩坐差價合約領先地位

馬上開始交易?

無需下載表格,無需郵寄文件,整個線上開戶過程只需2分鐘時間。

在線開戶

IG Markets 再次成為澳大利亞第一位的差價合約券商*,有29%差價合約活躍交易者選擇 IG Markets 為他們的主要差價合約券商,拋離第二大同類券商達9%*。

根據專門研究財富管理的獨立市場調查公司 Investment Trends Pty Ltd 的第五年度2010年5月差價合約報告顯示︰

  • IG Markets 連續兩年成為最大差價合約券商 (以活躍帳戶計算)
  • 新的差價合約交易者亦選擇 IG Markets 為主要差價合約券商
  • IG Markets 在以下各領域獲得業界最高滿意度評分︰最佳交易平台特點、最佳範圍的交易工具、最佳範圍的研究工具、最佳倉位和交易報告#
  • 超過三分之一在過往12個月離開原有差價合約券商的交易者現選用 IG Markets 作為他們的主要券商
  • 波動的市場大大增加差價合約交易,交易者人數上升22%

Investment Trends AwardsInvestment Trends AwardsInvestment Trends AwardsInvestment Trends Awards

  

  

  

  

差價合約業回顧

同一調查顯示,在過往12個月,由於新交易者的湧現和大量沉寂一時的交易者回歸市場,澳大利亞的差價合約交易者人數出現顯著增加。截至2010年5月,澳大利亞的差價合約交易者人數為39,000,比2009年的32,000上升22%,另外有25,000投資者表示有意在未來12個月開始交易差價合約。

根據報告,較多交易者(47%)喜歡使用直接接入市場模式交易差價合約,主要是受此模式的透明度和真實市場價位所吸引。

現時的差價合約交易者指出,低佣金和最佳平台特點是他們轉換差價合約券商時的主要考慮因素;而交易頻繁的差價合約交易者亦看重24小時交易、優惠點差和平台穩定性。

IG Markets在2010年拓展市場領先地位

我們的行政總裁托馬斯‧薩博 (Mr Tamas Szabo) 表示,廣泛的交易和研究工具、可靠的交易平台和24小時服務,以及對透明度和客戶資金保障的高度重視,成就 IG Markets 的領先地位。

“在過往12個月,我們特別着重為客戶提供所有所需交易工具,讓他們做出明智的投資選擇;與此同時,我們依然提供極具競爭性的點差和保持高度可靠的交易平台。”

“在吸納客戶方面,我認為我們管理客戶資金的審慎態度亦成就我們的領先地位。與 IG Markets交易時,所有客戶資金,包括賬面利潤淨額,均獨立存放於澳大利亞頂級銀行的監管信託帳戶,而不會被用於支付對沖經紀商風險押金的要求,這跟業界其他差價合約券商的運作方法截然不同。”

“總的來說,許多交易者視 IG Markets 為他們的差價合約券商首選,我們對此極為興奮。Investment Trends 的調查結果支持 IG Markets 最近榮獲的各項殊榮,包括 《Money》 雜誌的2010年最佳差價合約券商、CANSTAR CANNEX 的卓越價值差價合約券商的五星評級,以及《The Bull》 網站的2010年最佳差價合約券商。”

  *29% 差價合約交易者選擇 IG Markets 為主要差價合約券商,而20%選擇第二大同類券商 (根據獨立調查機構Investment Trends 2010年5月差價合約報告)。
#根據2,600差價合約客戶的評分(Investment Trends 2010年5月澳大利亞差價合約報告調查結果)。

請注意︰差價合約為槓桿性金融產品,有可能招致超出您的初始保證金的損失;因此,差價合約交易未必適合所有人士,敬請交易前完全了解所涉及的風險。IG Markets 不提供任何關於購買、持有或出售差價合約的建議、推薦或指導意見。IG Markets 並非財務顧問,提供的所有服務僅基於執行交易指令。與IG Markets 進行交易前,請仔細閱讀我們的產品披露聲明。

*40% 活躍差價合約交易人士持有IG Markets 帳戶 (Investment Trends 2011年5月澳大利亞差價合約報告)

本網站的信息並非針對美國居民而設; 同時並非旨在向任何國家或司法管轄範圍的任何人士發佈或供其使用,如若此等發佈或使用將違反當地法律或規例。本網站的信息開放給所有人士。信息內容僅限於市場評論和數據,以及產品信息、實例和描述。

IG Markets有限公司 ABN 84 099 019 851, 澳洲金融服務執照號:220440。 新西蘭經授權的期貨交易商,公司號2249573。

蘋果、蘋果標誌、iPod、iPad、iPod Touch及iTunes屬於在美國及其他國家註冊的蘋果公司 (Apple Inc.) 的註冊商標。iPhone 屬於蘋果公司 (Apple Inc.) 的註冊商標。App Store零售店屬於蘋果公司 (Apple Inc.) 的服務商標。